上海市高級經濟師評職要求、評職論文發表、中高級職稱評審著作、評職個人出書
2016年版面征稿《財會學習》國.家.級期刊收稿方向:財會論壇、會計研究、會計工作、審計廣角、稅務論壇、企業問題探討、經濟天地、企業改革、金融園地、理論探討、財經監督等
(投稿 QQ130-4296-054)
投稿電話:177-3280-1703
投稿E-mail:[email protected]
中文名稱 財會學習
出版周期 月刊
外文名稱 Accounting Learning
國內刊號 11-5460/F
語言 中文
國際刊號 1673-4734
郵發代號 80-508
主辦單位 《財會學習》雜志社
編輯單位 《財會學習》編輯委員會
創刊時間 2006年
上海市高級經濟師評職要求、評職論文發表、中高級職稱評審著作、評職個人出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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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。
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,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(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)。
大學專科畢業后,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。
大學本科畢業后,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。
取得第二學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,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。
取得碩士學位后,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。
取得博士學位。(投稿 QQ130-4296-054)
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,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,按照以上第1款的規定,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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